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「桃園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 程品質計畫」辦理。 |
二、 | 為精進各校領域召集教師對課程教材分析及課程轉化之知能 ,充實領域課程設計及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專業知能,進而 帶動各校課程學習領域小組之發展,每學年度由本市國教輔 導團各領域輔導小組辦理領域召集人研習;然考量國小教師 授課形式與參與專業成長之限制(如包班制、同時授課兩個 領域以上,無法同領域不排課時間參加研習),爰自109學 年度開始規劃全市分南北兩區辦理不同領域研習,114學年 度各領域召集人研習規劃如下: |
(一) | 北區學校(桃園區、大溪區、八德區、龜山區、蘆竹區及 大園區)優先參加英語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藝術、綜合活動等領域召集人研習。 |
(二) | 南區學校(中壢區、平鎮區、楊梅區、龍潭區、觀音區、 新屋區及復興區)優先參加國語文、本土語文、自然科學、健康與體育、生活課程等領域召集人研習。 |
三、 | 本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,研習於例假日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,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(得課務排代),不另支給加班費;各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,請提報經費概算及課表報局。 |
四、 | 本局所屬國民教育輔導團工作人員,若辦理時間為假日,亦 得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。本案辦理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 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,並由本局114學年度精 進計畫統籌支應。 |
五、 | 檢陳「114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列表」1份。旨揭研習期程自114年8月起共計11場,若有修正以本市國教輔導團各領域公告為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