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本府114年5月5日府人給字第114011641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賽事訂於114年7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至下午7時,在富暘羽球育樂旗艦館(桃園市蘆竹區大華北街170巷27號)舉行。 |
三、 |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: |
(一) | 公務人員組: |
1、 | 桃園市議會、本府各一級機關(含所屬機關)、區公所(復興區含代表會)、事業機構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參賽,並得依性別分組男、女子組各1至2隊;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、法務局、客家事務局、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,得聯合組隊或參加市府聯隊(由府本部、新聞處、秘書處、人事處、主計處及政風處共組)。 |
2、 | 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、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清潔隊員、測量助理、駐衛警察、聘僱人員、職務代理人、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,不含替代役;退休人員部分,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|
(二) | 教職員組: |
1、 | 以區為單位組隊,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、女子組各1隊參加。各隊參賽選手以各區轄內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、聘僱人員為限,不含替代役、代理(課)教師、實習教師。 |
2、 | 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,惟不得重複參加。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,參加公務人員組。 |
四、 | 另因本屆賽事適逢本市綜合體育館整修期間,舉辦場地移 至專業球館辦理,又因應場地規模較本市綜合體育館為 小,為避免賽程進行過久並符合場館所定場地使用規範, 本屆賽事調整事項如下: |
(一) | 決勝分數調整為單局25分制。 |
(二) | 未參加上屆賽事之隊伍,本屆不開放報名參加;惟原住 民族行政局、法務局、客家事務局、青年事務局及婦幼 發展局,本屆如聯合組隊報名,則不在此限。 |
(三) | 參加人員請穿著羽球鞋、膠底運動鞋或白色鞋底之室內 專用運動鞋,並配合球館開放飲食區域之限制。 |
五、 | 參加錦標賽所需經費由本公所預算內支應。提供參賽者運動服(由本公所統一採購)及比賽當日便當與茶水。 |
六、 | 請各校教職員工自由報名參加,於114年5月23日(星期五) 下班前填妥報名表寄至信箱80019441@mail.tycg.gov.tw,並來電確認,洽詢人事室張小姐(03)352-0000分機313。 |
七、 | 檢附本市第9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。 |